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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銹鋼餐具新國標發布
發布人:上海艾荔艾金屬材料有限公司
更新時間:2011-12-22
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?不銹鋼制品(GB9684-2011)》12月21日發布實施。與舊標準《不銹鋼食具容器衛生標準(GB9684-88)》相比,新標準對鉛、鎘、鎳等重金屬的遷移限量指標都作出調整,其中鉛的遷移限量指標從0.2毫克/立方分米調至0.01毫克/立方分米。
根據新標準,在不銹鋼食具容器的理化指標中,鉛與鎳的遷移限量指標為下調,而鉻與鎘的遷移限量指標有所上升,分別從0.1毫克/立方分米、0.004毫克/立方分米上調到0.4毫克/立方分米、0.005毫克/立方分米。而今年11月令蘇泊爾深陷“質量門”的錳金屬限量指標未列入新標準。
據衛生部食品安全標準處負責人介紹,在接觸食品過程中,不銹鋼制品中的重金屬可向食品遷移,從而會造成食品安全問題。新標準之所以未對錳的遷移限量作出規定,主要原因是錳為人體的必需微量元素之一,成人的錳適宜攝入量為3.5毫克/天,該數值遠遠高于達標材料所造產品的遷移限量。因此,只要不銹鋼食具容器生產商使用符合標準的不銹鋼材生產,其產品的錳遷移量就不會給使用者造成健康危害。而上調部分重金屬遷移限量指標,則是為了使標準更加科學合理,在保護消費者健康安全的前提下,促進整個不銹鋼食具容器制造行業的健康發展。
新標準同時要求,在不銹鋼產品或者最小銷售包裝上應標注不銹鋼種類和牌號,以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、選擇權和監督權;不銹鋼食具容器中接觸食品的不銹鋼部分,應選用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不銹鋼材料制造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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